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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卫浴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通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30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2012年4月25日,多个消息称,监管层会议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这意味着许多处于起步或发展阶段的中小卫浴企业很快可以在较低
 2012年4月25日,多个消息称,监管层会议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这意味着许多处于起步或发展阶段的中小卫浴企业很快可以在较低门槛要求下直接入债市融资,同时投资者也将拥有更多高收益的投资选择。有证券知情人士透露,计划在今年6月推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于4月5日透露,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制度框架已基本确定,交易所正在着手起草《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4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办公室,沪深交易所联合定稿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规则。

根据《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相关人士透露,其发行主体目前暂定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未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且暂不包括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企业。另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发行人的净资产和利润水平均无硬性规定。

另外,根据《办法》,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而即将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以超过净资产规模的40%。债券期限原则上为1年(含)以上3年以下。对于账户数也有明确的规定,“每只私募债券的发行和转让,持有账户数合计不超过200户”。

对此,业内反响不一。不少缺钱的制造企业表示“值得一试”,但更多的声音认为,资本市场风险巨大,中小企业主实力不足,资金有限,“未必能够玩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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